您可以利用下列 3 种方式,将
CSS 指定的风格加诸于网页上:
1. 在 HTML 档案里加一个超连结,连到外在的
CSS 档
这个方法最方便管理整个网站的网页风貌。它让网页的文字内容与版面设计分开。您只需在一个
CSS 档内(副档名为 .
CSS)定义好网页的外观风格,所有参考连结到此
CSS 档的网页,便会按照指示,反应出定义好的风格。
它的写法是: <HTML>
<HEAD>
<TITLE>
本页标题
</TITLE>
<LINK REL="stylesheet"
HREF="http://www.xyz.com/xyz.css"
TYPE="text/css">
</HEAD>
此种方法 Navigator4 援助得仍十分 Buggy,请小心使用。
2. 在 HTML 档案的 <HEAD>.......</HEAD> 标签间,加一段
CSS 的叙说文
这个方法适用于指定某个网页,除了展现外在的
CSS 档定义好的网页风格外,同时还要展现本身 HTML 档内加注的
CSS 。
如果内在加注的
CSS 叙说与外在连结的
CSS 叙说相冲突的话,网页的展现将以内在加注的
CSS 叙说为主。
它的写法是: <HTML>
<HEAD>
<TITLE>
本页标题
</TITLE>
<STYLE TYPE="text/css">
<!--
BODY {font: 12pt}
H1 {font: 16pt}
P {font-weight: bold;
color: green}
-->
</STYLE>
</HEAD>
<BODY>
开始本页内容…
</BODY>
</HTML>
特别值得留意的是,为了防止不援助
CSS 的浏览器误将 <STYLE> … </STYLE> 标签间的
CSS 风格叙说当成普通字串,而展现于网页上,您最好将
CSS 的叙说文字插入 <!-- --> 标签之间。
3. 在 HTML 档的字里行间中,随时有需求,随时加一小段
CSS 的叙说指定
这个方法适用于指定网页内的某一小段文字的呈现风格。
导览器除了会展现出外在的
CSS 档与此 HTML 档 <HEAD> 内定义的
CSS 风格(如果有的话),同时还会展现字里行间的
CSS 风格。
如果字里行间的
CSS 叙说与<HEAD> 内在定义的
CSS 或外在连结的
CSS 叙说相冲突的话,导览器的展现将以字里行间的
CSS 叙说为主。
它的写法是: <HTML>
<HEAD>
<TITLE>
本页标题
</TITLE>
</HEAD>
<BODY>
<P STYLE="color: red">
开始本页内容…
</P>
</BODY>
</HTML>
上述的 3 种
CSS,可以同时并用,也可以择您所好,单一或成双地使用。如果各
CSS 间的叙说相冲突,则内在定义的
CSS 会盖过外在连结的
CSS ,字里行间的
CSS 会盖过<HEAD> 内在定义的
CSS 。
这样一层一层地推展、补充下来,使得「阶层性情调控制」清楚又无效率地协助网页设计者,一方面地方统筹整个网站的网页风貌,另一方面又可以随著各个网页、各个文字段落的特别需求,而分别调配不同的风格。十分有条不紊,十分方便管理,所以称之为「阶层性」的风格控制。
CSS 言语的基本语法
CSS 的言语与网页排版言语 HTML,在内容上有一点点类似重覆,但是语法却大不相反。它的基本语法是: H1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er;
color: red}
上例中,H1表示您想要界定的标签元件为 H1,font-size、font-weight、color 这些扩充属性则表示您想指定 H1 应该长成什么容貌。在上例中,我界定我的 H1 应该展现出字体大小 16 点,特粗黑体,红色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