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Firefox中table元素的绝对定位子元素包含块判定错误的bug
关于绝对定位元素的定位,依赖于其包含块。也就是说,当绝对定位元素的"top"、"left"值被设置之后,绝对定位元素会根据这两个值,相对于其包含块产生位移。见:http://www.w3.org/TR/CSS2/visuren.html#absolute-positioning
关于包含块的概念,在帖子:【分享】说说标准 -- 可视化格式模型(visual formatting model)之一 -- 包含块(containing block)已经做了详细的说明,其中,W3C CSS2.1规范中规定,绝对定位元素的包含块(containing block),由离它最近的position特性值是"absolute"、"fixed"、"relative"之一的祖先元素组成;如果这个祖先元素不存在,则包含块是初始包含块。
但是,这个规则在Firefox里好像不大管用。
本来想做一个很华丽丽的效果,需要把一个绚丽的图片针对表格的左上角定位,,本来在其他浏览器中好好的,但是到Firefox中就不灵了……
HTML code
<div style="width:200px; height:200px; position:absolute; background-color:silver;">
<table style="position:absolute; width:100px; height:100px; top:100px; left:100px; background-color:green;">
<tr>
<td>
<div style="position:absolute; width:50px; height:50px; top:50px; left:50px; background-color: gold;">
TEXT
</div>
</td>
</tr>
</table>
</div>
本来是要想让金色的绝对定位 DIV 相对于 TABLE 来定位,但事与愿违,在 Firefox 里,变成了这样:
金色的 DIV 没有相对于绿色 TABLE 的左上角定位,跑偏了,相对于灰色的 DIV 定位了,当TABLE 不存在,哈!
其他浏览器中,就这样子:
可见,在Firefox中,TABLE 中好像创建不了包含块。
所以,在Firefox里,绝对定位元素的包含块是"position"特性值为"absolute"、"fixed"、"relative"之一的非table类型的祖先元素。定位的时候,也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个问题,还可能会影响绝对定位元素的自动宽度计算。
所以,想相对于 TABLE 元素定位的同学小心了。
更多兼容性问题:【分享】浏览器兼容性问题目录
------解决方案-------------------- 我在楼主的很多帖子里都说过,BUG不是随便可以说的.问题在于你是否先弄明白了这款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不同的产品,对于细节的处理,有各自的观念和定义.那是它的规矩,你要用,就必须遵循.
TABLE侧重于对其内部内容的组织管理.DIV侧重于版块布局的控制.
作为FF,把display:table的元素作为内容处理,可以简化和清晰控制结构,也是很合理的.
无论是IE,还是FF,真正的BUG只是少数,更多的差异,是他们的匠心所至.若不理解其苦心,反动不动就说是BUG,实在也是不尊重别人的劳动和用心.毕竟如果全都遵循一种最原始简单的规范,就可以少做很多工作,当然,不排除有竞争的动机使然,说到这个,其实也都一样.而且,没有任何设计和决定能够满足所有要求,这是定理.
一个成手,应该是能够理解制作者的考虑.这是一个境界问题,源于经验.在那之前,才总是满腔疑虑,甚至忘了应该先去学习用法规矩而去做无谓的抱怨.
楼主作为这里的版主,年轻固然不错,但也要明白责任.与其动不动今天炮轰IE的BUG明天炮轰FF的BUG(其实我也希望看到真正的BUG,但大多都不是,所以也更失望),不如先去查找到相关的各方面资料,思考之后再决定怎么说,或者是从理解的角度去说明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异--毕竟现实已经存在,毫无意义的抱怨BUG于事无补,理解存在的为什么合理,才能于人于己更好地生活和工作.
当然,我在这里说的话,对于楼主来说,虽然是逆耳良言,但现实就是那样,往往不能真正落好.以前碰过很多人就是这样,虽然因为我的话而改变了行为方法,但对我却留下记恨.无论怎样,我不在乎,我只奉行自己的行事风格罢了,劝人说事,乐本当为,若图回报,则失吾心.楼主自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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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呵呵,此帖最大亮点是楼上的楼上的楼上两贴。
也许楼主把所有的“bug”都替换为“差异”才能保证自己说的都是“正确”的。
又或许干脆和一些隐居在民间的高手一样,来个“羚羊挂角”,让人无迹可寻,阿弥陀佛,不可说不可说……
“bug”的确很难界定,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那谁和“bug”呼应呢?造成 Crash 的代码?考虑不周导致的意料之外的问题?又或是选择性忽略的问题?
不同角色的人对“bug”的敏感程度不同,用户把它当作一个标签,认为不符合常理的现象就是“bug”。开发者把“bug”看作一个危险讯号,认为在代码级别的意料之外,才算是“bug”。
记得曾有过“IE盒模型Bug”的说法,这个就是广大用户从自己取的名字,而不是微软官方的称谓。但这并不妨碍大家理解这个问题。
当然,当然为了避免误导读者或者产生其他不必要的歧义,楼主的确可以少用“bug”这类字眼。
比如去餐厅,服务员上来了水,你一喝,tmd,怎么是牙膏味,想吐,于是扔在一边不再喝。
然后你和其他朋友说“我去了家饭馆,他家的水是tm牙膏味,我喝的想吐。”
或者说“我去了家饭馆,他家的水很有特色,嗯,和其他饭馆的味道有差异。”
前者太主观了,后者更加负责。
也许这个餐厅的水是纳米抗菌远红外RNA螺旋藻的薄荷水,对健康有好处呢……
不知各位喜欢那种说法?
PS: 看了楼主很多文章,受益匪浅,大家也看得出来,这贴是专门的挺一下楼主,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