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9  浏览次数:20630 次

私有成员和构造函数,继承
类A有私有成员X。
该私有成员被某个函数fun调用。

类B继承类A。
私有成员不被继承,他无X。
类B却继承了类A的函数fun。
也就是说,类B使用了一个没有的参数。

这不会出问题吗 ?

------解决方案--------------------
只要B类不重写fun方法,他就能利用new B().fun()调用A的fun()方法,最后也能进去A的x()方法里面,不会有任何问题,重写了fun()方法,代表B类放弃了原先A类的fun方法的使用 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