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的继承
继承机制的实现要用 ECMAScript 实现继承机制,您可以从要继承的基类入手。所有开发者定义的类都可作为基类。出于安全原因,本地类和宿主类不能作为基类,这样可以防止公用访问编译过的浏览器级的代码,因为这些代码可以被用于恶意攻击。
选定基类后,就可以创建它的子类了。是否使用基类完全由你决定。有时,你可能想创建一个不能直接使用的基类,它只是用于给子类提供通用的函数。在这种情况下,基类被看作抽象类。
尽管 ECMAScript 并没有像其他语言那样严格地定义抽象类,但有时它的确会创建一些不允许使用的类。通常,我们称这种类为抽象类。
创建的子类将继承超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包括构造函数及方法的实现。记住,所有属性和方法都是公用的,因此子类可直接访问这些方法。子类还可添加超类中没有的新属性和方法,也可以覆盖超类的属性和方法。
继承的方式和其他功能一样,ECMAScript 实现继承的方式不止一种。这是因为 JavaScript 中的继承机制并不是明确规定的,而是通过模仿实现的。这意味着所有的继承细节并非完全由解释程序处理。作为开发者,你有权决定最适用的继承方式。
下面为您介绍几种具体的继承方式。
对象冒充构想原始的 ECMAScript 时,根本没打算设计对象冒充(object masquerading)。它是在开发者开始理解函数的工作方式,尤其是如何在函数环境中使用 this 关键字后才发展出来。
其原理如下:构造函数使用 this 关键字给所有属性和方法赋值(即采用类声明的构造函数方式)。因为构造函数只是一个函数,所以可使 ClassA 构造函数成为 ClassB 的方法,然后调用它。ClassB 就会收到 ClassA 的构造函数中定义的属性和方法。例如,用下面的方式定义 ClassA 和 ClassB:
function ClassA(sColor) {
this.color = sColor;
this.sayColor = function () {
alert(this.color);
};
}
function ClassB(sColor) {
}
还记得吗?关键字 this 引用的是构造函数当前创建的对象。不过在这个方法中,this 指向的所属的对象。这个原理是把 ClassA 作为常规函数来建立继承机制,而不是作为构造函数。如下使用构造函数 ClassB 可以实现继承机制:
function ClassB(sColor) {
this.newMethod = ClassA;
this.newMethod(sColor);
delete this.newMethod;
}
在这段代码中,为 ClassA 赋予了方法 newMethod(请记住,函数名只是指向它的指针)。然后调用该方法,传递给它的是 ClassB 构造函数的参数 sColor。最后一行代码删除了对 ClassA 的引用,这样以后就不能再调用它。
所有新属性和新方法都必须在删除了新方法的代码行后定义。否则,可能会覆盖超类的相关属性和方法:
function ClassB(sColor, sName) {
this.newMethod = ClassA;
this.newMethod(sColor);
delete this.newMethod;
this.name = sName;
this.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
为证明前面的代码有效,可以运行下面的例子:
var objA = new ClassA("blue");
var objB = new ClassB("red", "John");
objA.sayColor(); //输出 "blue"
objB.sayColor(); //输出 "red"
objB.sayName(); //输出 "John"
对象冒充可以实现多重继承
有趣的是,对象冒充可以支持多重继承。也就是说,一个类可以继承多个超类。
例如,如果存在两个类 ClassX 和 ClassY,ClassZ 想继承这两个类,可以使用下面的代码:
function ClassZ() {
this.newMethod = ClassX;
this.newMethod();
delete this.newMethod;
this.newMethod = ClassY;
this.newMethod();
delete this.newMethod;
}
这里存在一个弊端,如果存在两个类 ClassX 和 ClassY 具有同名的属性或方法,ClassY 具有高优先级。因为它从后面的类继承。除这点小问题之外,用对象冒充实现多重继承机制轻而易举。
由于这种继承方法的流行,ECMAScript 的第三版为 Function 对象加入了两个方法,即 call() 和 apply()。
call() 方法call() 方法是与经典的对象冒充方法最相似的方法。它的第一个参数用作 this 的对象。其他参数都直接传递给函数自身。例如:
function sayColor(sPrefix,sSuffix) {
alert(sPrefix + this.color + sSuffix);
};
var obj = new Object();
obj.color = "blue";
sayColor.call(obj, "The color is ", "a very nice color indeed.");
在这个例子中,函数 sayColor() 在对象外定义,即使它不属于任何对象,也可以引用关键字 this。对象 obj 的 color 属性等于 blue。调用 call() 方法时,第一个参数是 obj,说明应该赋予 sayColor() 函数中的 this 关键字值是 obj。第二个和第三个参数是字符串。它们与 sayColor() 函数中的参数 sPrefix 和 sSuffix 匹配,最后生成的消息 "The color is blue, a very nice color indeed." 将被显示出来。
要与继承机制的对象冒充方法一起使用该方法,只需将前三行的赋值、调用和删除代码替换即可:
function ClassB(sColor, sName) {
//this.newMethod = ClassA;
//this.newMethod(color);
//delete this.newMethod;
ClassA.call(this, sColor);
this.name = s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