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录,“写权限“和”执行权限“各代表可以进行什么操作?
看<<UNIX高级环境编程>>
书上讲的:
如果要打开/usr/usr1/1.txt文件,则必须对:
/ /usr /usr/usr1 三个目录都具有“可执行权限”(x)
就是说要想遍历到某一个目录,则必须要对这个目录具有“可执行权限”(x)
一般来说,在一个文件中的三个权限(可读,可写,可执行)中,它们的严格程度应该是:可执行 > 可读 > 可写
可读操作 对于一个目录来说,就是可以列出这儿目录中的内容,问题就出在这了:
问题 1:
读一个目录,就要搜索进入到此目录,要搜索进入到此目录,就必须对此目录具有 可执行权限,就是说:
对于一个目录来说:可读权限 包括了 可执行权限(即:可读 是建立在 可执行 之上的)
问题2:
现在我已经知道对可读对于一个目录来说,就是可以列出目录中的东西,请大家详细说说可写 和 可执行对于目录来说是什么?
可读:可以列出此目录中的内容
可写:???
可执行:????
------解决方案--------------------目录具有“可执行权限”(x), 你就可以 "cd 目录"
否则不行.
------解决方案--------------------可读 可以ls出目录内容
可写 可以mkdir出子目录或者在目录下创建新文件
可执行 可以cd进入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