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QL SERVER中标识符共有两品种型:一种是规则标识符(Regular identifer),一种是界定标识符(Delimited identifer)。
其中,规则标识符严厉恪守标识符的有关格式的规定,所以在Transact_SQL中凡是规则运算符都不必使用定界符。对于不符合标识符格式的标识符要使用界定符[]或‘ ’。
标识符格式:
1、标识符必须是统一码(Unicode)2.0标准中规定的字符,以及其他一些言语字符。如汉字.
2、标识符后的字符可以是(除条件一)“_”、“@”、“#”、“$”及数字。
3、标识符不允许是Transact-SQL的保留字。
4、标识符内不允许有空格和特殊字符。
另外,某些以特殊符号开头的标识符在SQL SERVER 中具有特定的含义。如以“@”开头的标识符表示这是一个局部变量或是一个函数的参数;以#开头的标识符表示这是一个临时表或是一存储过程。以“##”开头的表示这是一个全局的临时数据库对象。Transact-SQL的全局变量以“@@”开头。标识符最多可以容纳128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