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0  浏览次数:20564 次

文章描述:什么样的产品流程才是好的产品流程?

  知乎上有人问:什么样的产品流程才是好的产品流程?

     我的回答:

1、不同的领域的产品研发流程的最佳实践不尽相反

    互联网领域、传统软件、传统制造业/快速消费品虽然都有产品研发,但研发流程不尽相反,这与所外行业的产品研发周期密切相关。
    总体而言,传统软件普通采用诸如CMMI、ISO9001、RUP、IPD(华为、IBM)之类的研发流程。快速消费品的代表是宝洁,汽车制造的代表是丰田;互联网普通采用敏捷开发过程,例如Scrum等。
2、企业在不同的阶段需求不同的产品研发流程
    在创业初期,人员较少,此时侯以处理生存、探索业务模式为主,此时侯产品研发流程以“简单实用”、快速呼应市场需求为次要目的。此时侯产品研发流程可以重点关注立项、产品评审、技术评审等几个关键环节,保证流程的可控性,其他的可以自在发挥。另外在创业初期可以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协作来弥补流程上的缺陷。对于初创型公司而言,如果连沟通协作都有问题,指望制定一个完满流程来规范化此过程,那这样的公司很难走远。当然并意味着不需求产品研发流程,但不要教条化产品研发流程,让流程编程创新的枷锁。
    企业处于成长期,规模比初创期稍微大点,人绝对多了(例如几十号人),业务也上了规模,此时侯需求绝对规范点的研发流程来规范整个研发过程。此时侯可以在原有流程基础上针对流程执行过程中常见问题来细化并规范化产品研发过程。此时侯流程制度+沟通协作还是次要方式。
    企业发展到成熟期后,此时侯大部分公司都堕入了大企业病、官僚体制(不是贬义,泛指到此阶段的形状),各部门间分工也绝对细化,此时侯基于组织管理权责明确(或者叫撇清责任的目标),必须依托完整的流程制度来规范化整个流程,此时侯产品研发流程越来越复杂,最终会演化成类似IPD、RUP、CMMI等业内最佳实践的变体。
3、每一个企业的产品研发流程都与其企业文化、企业所在领域、企业发展历史等密切相关,不要指望有一个完满流程能够原封不动地搬过来就能够涵盖本人企业的需求,每一个企业产品研发流程制度的制定可以参考业内最佳的实践,但取代不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裁剪。
4、产品研发流程制度最重要的环节不在于制定,而在于执行,而且在于持续不断地完善,所谓“持续优化”。在完满的产品研发流程制度,如果不执行到位,只是过方式,那这样的流程制度仍然毫无价值;再差的产品研发流程制度,只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持续不断地完善并落实到位,那对于此企业而言就是好的流程、就是完满流程
5、产品研发流程制度实际上是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因此所有研发流程制度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员素质、人员认识的问题,在制定流程制度来规范化相关行为时候,怎样提升这样人员的素质更为关键。

    其实对于此回答,我也不很满意。这样的问题,貌似简单,但其实挺大的,非我辈能够鼠目寸光、提纲挈领地回答。

    好在只是谈团体心得,害死人不担任。近期我本人也在思考什么是好的产品及怎样才能做好产品管理,例如近期的一些思考:产品的取舍之道 、互联网产品质量目标思考 、互联网运营期产品评审杂思 、互联网产品规划杂思 等。但对于有些问题,你越了解,你越不是很明白,对于一些浅显的问题越是有所敬畏。产品研发的过程其实像人世间的很多东西一样,很多时候无所谓好坏,关键还是在于对度的把握上,但要把控好过犹不及的尺度,似乎没有太多的人能够精确把控。 以上面回答中所说的“企业在不同的阶段需求不同的产品研发流程”为例,怎样定义企业的不同阶段、在不同阶段产品研发流程制度的详细程度都涉及度的问题。

    对于产品流程制度的见解,我本人也经历了类似于禅宗“见山三阶段”的过程。 

    1、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 – 初次接触,随意观察,表面印象,没有深入探讨 
        此阶段,迷信那些业内的最佳阶段,觉得产品研发流程制度的制定多么容易,直接参考并综合那些最佳实践就是了。但最后发现倒是制定了一堆融合了各种最佳实践的流程制度,貌似标准化了整个过程,但最终或是没有执行或是执行了效果并不好,最后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2、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 进入怀疑、批判阶段,疑团满腹,眼前是假象    

        此阶段,对于那些最佳实践的执行前提及场景有了些认识,于是乎结合企业本人的实际情况对这些最佳实践进行裁剪,试图制定出一个绝对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完满流程”;同时也开始认识到持续完善的重要性。但一对流程制度持续完善,本来绝对简单的流程制度开始越来越复杂,最终也演化成真正的“完满流程”:涵盖了产品研发过程中所有阶段、所有问题,最终执行情况也是不了了之。

    3、见山仍是山,见水仍是水 – 经验证、分析后获得领领悟和证明,疑虑解除。
        此阶段,越来越感觉到所谓“存在就是合理的”,任何执行得行之无效的制度都有其缘由,无所谓完满。此时候有点明白“简单是美”的道理了,不再试图制定完满流程来涵盖各种需求场景,在制定制度时候也尽量保持制度的简单性,对那些理论上完满但执行绝对复杂的都敬而远之。   此时侯认识到制定一个貌似完满的流程制度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执行的人、以及对制度持续的改进。对产品研发流程制度规范性的关注点转移到人的素质提升上,转移到制度的持续完善了(在“简单是美”准绳下的持续完善)。

  正如在 互联网运营期产品评审杂思 中说的:

    一个制度的执行不在于制度最后定义得多么的完满,关键在于制度能否持续不断地优化。持续优化/持续改进/持续完善 是各种管理方法众所周知且行之无效的核心秘密之一,但也是最难贯彻执行的,尤其是绝对于那些管理时髦流行语,提持续改进太没新意、太没高度了,于是乎我们都指望有“银弹”来处理面临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