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9 浏览次数:20697 次
文章描述:rework类的产品设计:站着把钱挣了. |
最早知道这本书, 是在 reader 的推荐里看到的. 买回来后再次延续了我的一向特色: 扔在书架上不看. 后来被Eric借去, 没想到这娃一看就入了迷, 花了两天就翻完了, 并且极力推荐给四周的人(Eric 的 Gtalk 签名也换成了 “rework 重来”).
本来我对于这种众人分歧好评的东西没什么好感, 但碍于这本书是我的, 也只要硬着皮头慢慢看起来. 不曾想, 这是一本适合各行各业老少皆宜的奇书. 它的内容真的很棒, 用两三天看完了第一遍. 此后 rework 就不断是我案边的常备书籍, 直到看完第 N 遍, 我才觉得似乎可以写一篇类似于读后感的东西了.
怎样说呢, 读 rework, 会感觉本人在和一个相识数年的老朋友聊天. 他用近乎白开水的言语, 一个个生动的实例, 把我这几年的想法和思考都完整的表述出来, 并且一点也不罗嗦~ 很多人说 rework 是颠覆了传统商业中很多商定成俗的东西, 比如商业计划, 比如会议讨论等. 但我觉得这些不是颠覆, 只是作者在说实话而已 —- 依据我们平日里任务的经验, rework 中谈到的这些所谓”颠覆”,其实才是每天发生的实情, 我们为什么硬要用所谓的商业实践蒙蔽双眼呢? 商业不是什么奥秘的东西, 也不需求什么高深技巧, 是时候还商业以真相了.
所以读 rework 会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并且, 更重要的是, 就像 Jobs 证明了细节可以升格为宗教, 老罗印证了理想主义也可以活得很滋养一样, rework 用它的商业成就向世人证明了小团队不只可以很好完成任务, 而且还可以做得特别漂亮.
这是 rework 给我的启示. 接下来, 我想聊聊不断以来环绕在我脑里的几个关于产品的想法.
我想每团体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 DIY 潜质. 无论是什么. 运动, 阅读, 养花, 甚至十字绣. 人们总会找到一些本人感兴味的领域, 然后付出耐心与时间, 收获快乐. 对于本人真正喜欢的东西, 我们会不计成本的投入, 这个时候每团体都好像匠人普通, 对本人的兴味精雕细琢, 只需你真正喜欢这个东西.
在以前, 不断专注于本人喜欢的东西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首先你得面对”不务正业”的质疑. 其次, 如果你的兴味和任务是完全不相关的两回事, 这意味着你不能够靠兴味来养活本人. 说实话, 这是件挺杯具的事儿, 你不得不在兴味爱好和单调的任务之间做个决择.
但是如今, 这一切正在悄然变化. 在互联网时代, “兴味”本身也是一个长尾. 长尾上分布着的, 是我们每团体的兴味点. 在满足本人的同时, 我们也会很容易结交到情投意合的朋友. 也就是说, 如果你在本人感兴味的领域中取得了一些成就, 还会惠及他人.
认同感和感恩将使你获得更多乐趣, 投入更多精力去专研本人感兴味的事. 假以时日, 你会成为这方面的专家, 你会结识到一批好友, 你会在这个领域的问题中获得发言权. 最终, 所有的这些东西, 都会转化成产品 —- 你本人的产品, 服务于你和你的朋友们.
于是, 你如今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一门心思投入在本人爱做的事情当中了, 你靠兴味养活了本人, 是不是很棒?
不要试图满足你的”用户”. 理想上, 天知道你的用户群是谁. 就在昨天, 我拿着给妹妹的礼物, 一个 ipod touch 给奶奶看. 她立马爱上了这上面的<愤怒的小鸟>, 虽然试了好多次才掌握好弹弓的力度, 但小鸟们好玩的声音让奶奶比妹妹更爱这款游戏.
<愤怒的小鸟>团队可没想到还有我奶奶这种”目标用户群”. 实际上, 我奶奶连潜在的目标用户都算不上, 如果不是我偶然把 ipod 拿出来, 她和这些数码设备接触的机率基本为 0. 而如今, 她曾经让我过年回家给她带一台 ipad 了.
举这个例子, 我是想说传统的商业模式太重了.
商人们都太把本人当一回事了. “目标用户群”, 听起来多么学院派的一个词, 贴在本人的商业理念, 商业计划中, 立马就能专业起来, 是不是?
但细心想起来, 这个词太罪恶. 所谓目标用户群, 就是用一套”行为分析”, “市场分析”或”心思分析”的工具, 去圈定一群人, 然后硬要说人家就是你的目标用户. 从产品研发到设计, 从运营到销售, 都得围绕着这群被目标的人来进行. 但是, 市场是活的, 需求是活的, 人更是活的. 可爱的目标用户群更是一群在不断变化, 不断接受, 不断改变的人. 研讨数据不是实时的, 得出的结论也不是实时的. 怎样可能把他们圈定后再研讨几个典型实例的行为形状, 就押上全公司去为这个不存在的人开发产品呢?
我觉得, 还是少玩这些实词比较好. 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 也许”目标用户群”确实存在于传统商业里, 但如今, 我们需求的是“朋友”, 而非生硬的”目标用户”.
实际点吧, 抛弃那些高不可攀的商业文化, 理想亦或使命愿景. 我们要做的只是让本人过得更好, 让本人对本人的兴味愈加了解. 至于其它用户? 嗯, 刚好我喜欢的东西也是他们喜欢的, 所以他们会来用我的产品. 至于改变世界? 嗯, 刚好我做的东西可以真正协助到全世界人民, 于是我就改变全世界了.
比如 nooon, 又比如 stash. 这两款都是我们本人的产品. 做之前我们从未想过目标用户之类的东西. 很简单, 由于我们不爽如今的通讯软件, 于是我们做了 nooon. 由于我们觉得 chrome 上没有实用的 tab 管理使用, 于是我们做了 stash.
当然你可以说他们都远未成功. 不过这得看成功的定义是什么. 我们看重的是他们真正的帮到了我们, 当然也许还对别人也有些作用. 听上去是不是和初期的软件分发时代很相像? 我开发出了一个提高任务效率的软件, 你也需求? ok, 拿去用吧! 产品, 就这么简单.
不存在目标用户, 甚至不存在用户. 和写 blog 一样, 千万别以为全世界人民都在等着读你的文章, 只要你本人才是读者而已. 所以, 别想着讨好用户们, 先讨好你本人吧.
在以前的文章中, 我提到过对用户的看法. 我支持”用户即朋友”的说法. 或者, 用户最少也是由于产品本身或产品提供的附加价值被吸引过来, 而非被忽悠.
我觉得今天的互联网不需求另一个 Yahoo 了, 用户也是这样. 不要幻想着可以提供一个万能的服务, 然后把所有人都拴在本人这里. 这样即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看看某鹅的名声吧), 也会使本人处处被动 —- 大而全不一定能敌过小而精. 从 IBM 到微软, 再到今天的 TX 被 360 轻易抓住小辫子, 都是这个道理.
所以我很反感用夸张的标题和不切实际的承诺将用户骗过来的做法. 在这些人眼里, 用户只是流量, 是一串没有感情的数字而已. 即然从心里就没有想过尊重用户, 又怎样能苛求用户留下来? 像 rework 中说的, 老实坐下来, 真心的和用户谈一谈, 了解他的想法, 同时也说说本人的看法. 不要急着推翻本人, 也不要立马表决心, 下承诺. 总之, 把用户当成朋友, 他没做对的地方, 一定要指出, 不要纵容用户犯错. 我们没有想清楚, 没做对的地方, 也一定要立即承认, 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我置信这样积累下来的用户群, 一定是产品的优质用户和最铁杆的粉丝. 用一个产品, 实际上是认同产品背后表达的理念和价值观. 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