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20829 次

绝大多数同行接触可访问性可能都从W3C的WAI组织制定的WCAG1.0WCAG1.0(这几个英文缩写的关系很重要)开始,而国内设计师大多参考了Junchen在06年翻译的Web内容可访问性指南1.0(2008年12月11日曾经发布WCAG2.0英文版)中文版,其中提到了保证页面设计良好呈现的几个关键要素,以及14条指南:

  1. 为视听的内容提供同等的文字替代;
  2. 不要仅依托色彩来提供信息;
  3. 适当使用标记言语和款式表;
  4. 阐明自然言语的使用;
  5. 创建编排良好的表格;
  6. 确保页面能够在新技术下良好呈现;
  7. 确保使用者能处理时间敏感内容的改变;
  8. 确保嵌入式用户界面具有直接的可访问性;
  9. 设备无关的设计;
  10. 使用过渡的处理方案;
  11. 使用W3C推荐的技术和规范;
  12. 提供内容引导信息;
  13. 提供清晰的内容导航机制;
  14. 确保文档内容的清晰与简单。

微软MSDN上关于WAI、WCAG和Section 508的解释中分别提到了WCAG1.0和来自美国联邦政府的Section 508规范要点。Section 508法案的Subpart B有16条,原文翻译的很啰嗦,依据本人理解简化如下:

  1. 对每个非文本元素都应该提供等同的文本。
  2. 任何多媒体演示的等同替代内容都应该与该演示同步。
  3. 保证所有通过颜色传达的信息无需颜色也可获得,比如通过上下文或者标记。
  4. 文档应该经过组织,这样它们无需关联的款式表也可阅读。
  5. 为服务器端图像映射的每个活动区域都提供冗余的文本链接。
  6. 提供客户端图像映射而非服务器端,除非区域不能使用可用的几何图形来定义。
  7. 为数据表标识行和列标题。
  8. 对于具有多个行列逻辑层次的数据表,应标记清楚关联数据单元格和标题单格。
  9. 使用有助于框架标识和导航的文本来为框架加上标题。
  10. 避免在频率大于2Hz并小于55Hz的情况下导致屏幕闪烁。
  11. 当以任何其他方法都无法达到符合性时,应该提供有等同信息或功用的纯文本页以使Web站点符合规定,并相应同步。
  12. 使用脚本言语来显示内容或创建界面元素时,应预留退路保证功用文本分歧。
  13. 要求客户端用插件或使用程序来解释页面内容时,必须提供相应插件或程序链接。
  14. 允许用户使用辅助技术来访问并提交在线电子表单所需的信息、字段和功用,包括所有说明和提示。
  15. 提供方法允许用户跳过反复的导航链接。
  16. 当需求定时呼应时,应该警告用户并给予其充分时间以表示需求更多的时间。

熟悉WCAG和Section 508的同行,可能曾经认识到,它们都只满足了可访问性的部分要求,而并不是完备的处理方案。细心推敲,WCAG有个web“内容”可访问性的前提限定;Section 508范围稍广,但只是个法案而非技术标准。

其实很好理解,能进入站点才能享用服务,享用了服务才能体验功用,体验功用后才能看到内容,“内容”可访问性只是web可访问性的站点、服务、功用、内容层次之一。比如强行设主页和弹窗都属于站点可访问性;404页面和强行注册属于服务可访问性;不提供站内搜索和提供N多同类链接则属于功用可访问性。

在搞清楚技术定位之后,视野可以更开阔,看问题也不至于那么模糊。比如,绝大多数互联网任务者对优化“web用户体验”的任务,总是有种承担最少改动风险,获取最大收益报答的心态。既没太多资源和时间做很多事,又想马上看到效果,对任何设计师来说都是绝对挑战。以我的从业经验总结来看,这样的客户其实需求的是“可访问性设计”优化,并且他们理解认定的“web用户体验”优化任务也仅止于此。

很多时候,当涉足优化那些需求专业知识来驱动设计改进的专业网站时,我们往往对信息架构的“可发现性”、交互设计的“可用性”优化提不出建设性建议。因此,能够大显身手的地方也只要针对“可访问性”的优化改进。由此可见,一方面应该更注重并精确理解可访问性,另一方面更应该留意避免内容可访问性带来的局限性误区。

如果从产品角度理解,似乎互联网产品总是与web2.0划等号,UCD设计理论的发展也与之息息相关。而针对web1.0网站的用户体验优化,我认为可访问性效果远大于可用性,由于此类网站没有复杂的用户行为、交互逻辑,以及使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