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5-12  浏览次数:20776 次

  商报讯 (记者 崇晓萌) 造成国内电商领域乱象,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有望终结。记者昨日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获悉,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业界普遍关注的网店是否征税和网络促销规范成为立法焦点。这意味着,越发猛烈的电商价格战有望收敛,行业将更加有序发展。

  目前,国内尚未出台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监管法律法规,法律的空白也使电子商务市场一直存在门槛过低、鱼龙混杂的状态。业界普遍认为,企业的自律只是软性标准,市场一直在等待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在此前召开的立法工作方案调研会上,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本次立法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即此前受到热议的“网店新规”)为基础,从市场准入、信用体系建设、消费维权、案件管辖、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新兴业态、跨境交易、网络不正当行为、秒杀等网络新兴行为九大方面落实条例。

  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次立法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网络经营者主体的准入与界定、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虚拟商品交易规范、跨境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经营者监管、网络促销规范、网络消费纠纷管辖权等方面。

  其中,“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和“网络促销规范”最受业界热议。在业内人士看来,条例出台后,或许可以对电商价格战造成的恶性竞争有所遏制,行业中的多数经营者得以健康发展。

  易观国际分析师陈寿送认为,政策的出台也可能对金融商品的线上交易产生积极影响。“对虚拟物品交易,尤其是金融商品交易的管理,一旦有了成熟的模式,可能会实现很大的市场规模。”

  阿里巴巴集团天猫公关部负责人颜乔也表示,电子商务监管法律法规出台,对整个行业是一个利好。“在有法可依之后,对行业本身的规范和可持续性发展都有积极作用。”

  其实,相关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与规范一直都有,也出台过相关的条例和意见。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但在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上略显欠缺。与此前相比,已被列入今年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涵盖电子商务市场中诸多细分领域。不仅包括B2B贸易、C2C与B2C网络零售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较为成熟的电子商务模式,还囊括了O2O网络团购消费、移动电子商务、虚拟商品交易这样的新兴模式。

  还有业界专家猜测,政策可能会从大企业入手。这意味着京东商城、淘宝网等会成为主要监控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