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6-11  浏览次数:20463 次

  沸沸扬扬的周立波域名案因为文学爱好者的“执着”再生下文。日前,京漂而来的岳彤宇女士通过代理律师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原判、改判域名权属的上诉状。

  今年3月份,一位拥有“zhoulibo.com”域名、自称文学爱好者的岳彤宇,将海派清口创始人周立波告上法院,要求法院来决定域名的所有权。但周立波却向相关机构递交争议申请,占有了该域名。

  4月下旬,二中院对周立波域名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岳彤宇明知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zhoulibo”与被告周立波的姓名“周立波”近似,与被告周立波姓名的拼音“zhoulibo”相同,已足以造成相关公众将涉案域名与被告周立波相关联的误认,仍将域名与被告周立波相关联,并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在网站上高价出售,以期获得不正当利益,具有明显恶意,系不正当竞争行为。

  岳彤宇的代理律师高锖向记者阐述了上诉状中的几大辩驳原因。其中,注册时间成为佐证的关键,岳彤宇早在2007年10月7日注册涉案域名,并于2010年开始建立网站,用于介绍作家周立波及分享其文学作品。

  高锖表示,原审法院未审查涉案域名注册当时的被上诉人的知名情况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生活区域的差异性等实际情况,一概以今日成名后的被上诉人来认定上诉人注册、使用涉案域名具有恶意。

  记者注意到,高锖在自己的博客上洋洋洒洒写了数万字,并用“一份值得商榷的域名纠纷判决书”作为标题申辩岳彤宇开设域名网站的非恶意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