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8-27  浏览次数:20680 次

  近日沈阳市民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因车祸去世,徐先生在腾讯QQ和邮箱中保留了两人大量相识恋爱的照片,而王女士为纪念亡夫想通过腾讯公司获取亡夫腾讯QQ密码,而最终得到答案却是腾讯QQ用户只有使用权,不属于遗产继承范畴,引发业内一连串思考,财产继承有法可依,而那些散落在在互联网上的帐号、邮箱、微博等网络事物,是否能像资产一样继承呢?域名是否也可继承?

  网络财产继承问题?

  目前国内要继承遗产,首先需具备的条件是这项物品必须是财产,然而,目前国内对于要分辨虚拟物品如游戏账号、邮件、微博等,是否属于财产都比较难判断,又如何能提到遗产?更甚至是遗产继承呢?

  婚姻法上域名资产性

  域名的有值资产性质越来越受到普遍认可,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注册的域名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该域名而在婚姻关系存续获得的收益,如转让域名的所得或经营域名(网站)的所得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见,域名有值资产性受法律保障。

  国内域名财产案例

  如今,最具有法律保障的网络财产—域名,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和认可,上海乐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为上海首家以域名权出资的企业,网站域名评估作价1000多万元,体现了网站域名资产价值,另外,在一些高价交易案例上也能够看成域名资产价值性,如新浪微博坊传500万天价向蔡文胜买下t.cn短域名,新浪百万元价格从厦门书生手上买下火星域名huoxing.com,雨林木风去年12月委托易名中国以180万总价成功收购了数字域名116.com等。

  域名有值资产性质吸引了一批批投资者,目前国内域名资产价值上亿有站长之王称呼的蔡文胜,曾出售过t.cn、g.cn、zuche.com、jiaju.com、360.cn、qiyi.com、baixing.com等优质域名(已启用),坊间传其拥有十多万个互联网域名,其总估值超过1亿美金。另外一个是80后域名投资者雨林木风,曾持有包括xp.com、qq.net、115.com、114la.com、915.com、769.com等在内的大批稀有域名,坊传域名资产总估值已达亿元。

  海外域名当成资产出售

  域名在海外市场也具备其财产价值,2010年Escom公司因运营不善将域名sex.com以13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给Clover公司,成人域名sex.com拍卖事件,便是一个“活生生”的域名资产价值性质,海外移动数据公司(Mobile Streams)因需回笼资金扩展业务以750000美元约合人民币512万的价格出售词组域名Ringtones.com等等。

  目前国内对企业在处理网络遗产之时,有些只依照事件特性而定,对于网络财产继承,仍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在网络财产上域名已具有法律认可资产价值,域名 在财产继承上应该能够“有法可依”,这对域名投资者是一大保障,同时对大企业,比如谷歌庞大品牌域名、微软品牌域名家族、苹果“Iphone”等系列域名都上了一道保险。

  域名重要性不言而喻,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域名这一无形资产,无论是抢注域名,收购域名,又或是仲裁方式,其最终目的只有一个,让网站和域名相结合,让域名承载企业品牌,让网站承载营销,进一步发展和扩大企业,而域名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域名已经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且价值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