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26  浏览次数:20593 次

  记者昨天从北京警方获悉,今年4月20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北京警方多部门协同作战,开展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抓捕行动,共打掉信息源头5个,摧毁信息交易平台13个,查获涉案公司58家,抓获涉案人员160余人,并起获GPS定位器、手机屏蔽器等大量作案工具。目前,共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8人。

  犯罪嫌疑人中还包括律师,经审查,2009年10月至今,犯罪嫌疑人丛某(男,37岁,本市人)通过互联网QQ律师群聊天得知向他人提供企业信息可以获利后,通过网上寻找客源,多次在无正常业务情况下,以律师身份和冒领的其所供职的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从本市相关工商部门非法调取企业工商档案及法人信息;或通过互联网随即搜索外地律师事务所的信息,查找合作律师,帮其查询当地企业工商信息;以及在网上购买相关企业法人信息,后以每条利润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对外出售,共获利人民币4万余元。2012年4月20日,犯罪嫌疑人丛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此次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工作,成立了专案总指挥部,抽调法制、预审、刑侦、网安等部门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通过前期对在京疑似从事非法调查咨询活动的公司及网上线索进行排查,掌握涉案人员活动轨迹,今年4月20日上午,专案组84个抓捕小组对东城、西城、朝阳等10个区的涉案目标开展了统一抓捕行动。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均系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以社会、商务、法律事务调查、咨询等名义登记注册公司或以个人名义,通过网络购买、查找或非法使用窃听、窃照、跟踪等专用设备,大量获取个人、企业信息资料转卖他人,或从事法律禁止的调查个人隐私、代人追讨债务等活动,严重干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其作案方式主要体现在采用注册公司的形式,从互联网上购买个人或单位信息,转卖他人获利;通过网上购买公民户籍、住房、车辆等个人信息为他人提供婚恋、追债、手机定位等服务项目从中获利;通过网上购买信息推销产品;利用自身特殊身份盗窃、骗取公民、企业信息转卖获利。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企业信息,严重侵犯了相关主体的隐私权和切身利益,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公安机关将对此类犯罪予以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广大市民及企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轻易向他人泄露个人、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