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7 浏览次数:20644 次
CSS03样式继承与层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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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应用在一个标签上的CSS属性被传到嵌套标签上的过程。
body{ font-family: Arial, Serif; } |
body的子标签就能够继承body的字体属性。
最近的祖先样式胜出。
直接应用的样式胜出。
//html结构
<body> <p> <strong></strong> </p> </body> |
//css内容
body{font-family: Arial; color:#FF99BA;} p{color: #616161; font-size:18px;} strong{font-size: 24px; font-family:Times;} |
p将只会继承body的font-family属性;strong只会继承p的color属性。
样式的属性就用规则。指定浏览器如何处理同一标签中应用的多个样式(样式冲突)。
1. 权重大的胜出。
2. 相同权重:后导入的样式>先导入的样式。
权重:www.w3.org/TR/CSS21/cascade.html#specificity
样式类别 |
权重 |
标签样式、伪元素(eg:first-line) |
1 |
类样式、伪类(eg:link) |
10 |
ID样式 |
100 |
派生样式 |
所涉及样式的权重总和。 |
内联样式(行内样式) |
1000 |
属性后加!important,IE6不支持。 |
在该属性上忽略权重值。利用此处的属性值。 |
内联样式: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