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6 浏览次数:20401 次
如
果没接触过动态语言,以编译型语言的思维方式去理解javaScript将会有种神奇而怪异的感觉,因为意识上往往不可能的事偏偏就发生了,甚至觉得不可
理喻.如果在学JavaScript这自由而变幻无穷的语言过程中遇到这种感觉,那么就从现在形始,请放下的您的”偏见”,因为这对您来说绝对是一片新大
陆,让JavaScrip
好,言归正传,先理解JavaScrtipt动态变换运行时上下文特性,这种特性主要就体现在apply
,?call
两个方法的运用上. 区分apply,call就一句话,
f
oo.call(
this
,?arg1,arg2,arg3)?
==
?foo.apply(
this
,?arguments)
==
this
.foo(arg1,?arg2,?arg3)
? call, apply都属于Function.prototype
的
一个方法,它是JavaScript引擎内在实现的,因为属于Function.prototype,所以每个Function对象实例,也就是每个方法
都有call,
apply属性.既然作为方法的属性,那它们的使用就当然是针对方法的了.这两个方法是容易混淆的,因为它们的作用一样,只是使用方式不同. 相同点:两个方法产生的
作用是完全一样的
不同点:方法传递的参数不同
那什么是方法产生的作用,方法传递的参数是什么呢? 我们就上面的foo.call(this, arg1, arg2, arg3)展开分析. foo是一个方法,this是方法执行时上下文相关对象,arg1, arg2, arg3是传给foo方法的参数.这里所谓的方法执行时上下文相关对象, 如果有面向对象
的编程基础,那很好理解,就是在类实例化后对象中的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