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6  浏览次数:20326 次

重读javascript权威指南,对prototype的理解
今天重读了javascript权威指南,对一直困扰的问题有了新的启发,原先一直在困惑,每个类(函数对象)的原型是如果在大量类实例中实现内存的独立而不会互相干拢.如
 function Dog(){  
 }  
 Dog.prototype.i=0;  
 Dog.prototype.k=1;

当通过
 var dog1 = new Dog();  
 var dog2 = new Dog(); 

时新生成的对象是如何继承原型的呢?? Dog.prototype是每一个Dog的实例dog1,dog2...都会有一个Dog.prototype的拷贝么???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1.javascript的继承是发生在查询 的时候,即当通过dog1.i读取Dog属性时如果在dog对象查询不到该属性,Javascript会再查询Dog.prototype中是否有该属性,这才是原形的继承机制.所以javascript的继承不是并不是从prototype对象复制到新的对象中.

2.Dog的每一个实例都会指向同一个原型对象Dog.prototype,即dog1,dog2都是指向Dog.prototpe对象.而当我们写一个属性时javascript并不会使用原形的,是直接在对象中创建属性,隐藏了原型中相同的属性,当再次读取时只是在当前对象中读取找到了就不会再到原型中查询,所以每一个实例对象是不会互相干拢的.

参数文献:JavaScript 权威指南.pdf 八章第四小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