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07 浏览次数:20593 次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商务部26日在其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行业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零售市场督导检查,检查重点商品包括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家电、通讯产品、图书、音像制品等,重点领域包括餐饮、游乐、休闲健身、美容美发、洗浴、票务等,重点对象包括第三方交易平台、团购网站等,重点内容包括虚假促销、知识产权保护、违禁品销售、商品质量、价格欺诈、服务规范。
通知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督导,规范促销行为;督促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采取技术手段屏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督促网络零售商在零售经营特别是促销活动中事先向消费者公示促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主要信息,严禁虚假宣传;指导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信息发布、身份认证、物流等服务保障机制建设,保障节日期间商品能够按时送达消费者。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立网络零售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指导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冷静期制度,严禁虚构原价打折、误导性标价,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品质及服务质量,不得单方面无理由取消订单,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