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2-06 浏览次数:20581 次
CCTV《新闻1+1》3月30日播出《湖北消委:你到底维护谁?》,以下为节目实录:
企业交钱入会,投诉信息就可以被屏蔽,湖北消协敛财之道遭遇公众媒体质疑,文件署有人,伪造篡改,网站是私人独立经营,湖北消协发表声明,予以澄清,是非曲直、真真假假的背后是什么牵动着公众的神经?在官方和民间定位之间游移,面对各种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协又该如何保持应有的公信力?《新闻1+1》为您解析。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有人把消费者协会比作是消费者的“娘家”,既然是“娘家”,就是要为消费者说话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越来越多地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娘家”的胳膊肘越来越往外拐,甚至有的时候连屁股都坐在了企业那一边。那么有人就问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我们演播室就特别请到了中消协原秘书长杨竖昆先生,我们稍后请杨先生跟我们一起来分析。首先我们还是关注一下最近发生在湖北的一条相关的新闻。
(播放短片)
解说: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老鼠给猫当伴娘了。”这是赵本山小品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最近,有关湖北省消协的一则新闻似乎给这句台词提供了现实版的注脚,还有人把之形容为“猫让老鼠送鱼吃”。企业缴纳每年8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会员费,“3.15”网站便可屏蔽与其有关的投诉信息,这是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给企业想出的金点子。
近日,湖北一家企业向媒体投诉,在3月15号前夕,该企业接到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网站电话,称该企业在其网站上遭到投诉,并邀请该企业加入网站会员,以获得危机公关。此外,湖北消委给该企业传真了加盖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红章的函件,函件内容显示,企业缴纳会费可以被特殊照顾,缴纳会费不同,享受待遇也不同,如果一年交会员费8000元,除了屏蔽网站投诉,还可以帮助企业在省消协的有关评比中优先获得参选资格,如果企业缴纳20000元的年费,则可以成为高级贡献单位会员。
据报道,湖北消费者网站会员单位已有200家左右,如按照每家会员单位收取8000元计,这笔会费总金额已多达上百万元。3月23日,湖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贾民乡证实,邀请企业成为会员的函件的确属实,但媒体报道的函件上的联系电话是湖北消协网站工作人员的,而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与其官网“3.15”网站是独立的法人关系,网站由私人企业经营,贾民乡还宣称,双方之间没有经济往来。
3月26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网站上郑重声明,省消协不向企业收取活动经费,近期有个别人招摇撞骗,严重败坏湖北消协声誉,并请消费者及时举报。湖北省消协的声明让人有种雾里看花的眩晕,既然湖北省消协称和网站没有经济往来,为什么网站收费吸纳会员的行为又要通过省消协的红头文件来通知呢?有媒体指出,消协不是清心寡欲的神仙,作为半官方性社会组织,消协作用不易过度放大,其他职能监督部门也当对消协进行监督,别让消协成了第二个牙防组,谁来监督,监督者这个古老命题必须面对。有媒体形容此事件为绑票游戏,一个机构的服务对象变成了潜在的人质,而服务对象受到损害,则变成实在的肉票,还有媒体分析,这一事件凸现出各级消协职能不清、身份不明、资金来源模糊,运行监督缺乏等一系列问题。
如今,人们还在期待着权威部门的调查,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只有杜绝猫鼠一家亲的现象,消协的公信力才能彰显,消费者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维护。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就连线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贾民乡,贾秘书长,您好。
贾民乡(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你好。
主持人:
首先我们需要您解释几个关系,就是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和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贾民乡:
好的,欢迎媒体和社会对我们的工作监督和批评,湖北省消委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湖北消委会“3.15”网站……
主持人:
抱歉,贾秘书长,因为线路的问题,我们稍候再跟您连线。
我们回到演播室,我们刚才说到了湖北省消委和湖北省消委的这个网站什么关系,就是在您以往的工作经验中,他们往往都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形式存在?
杨竖昆(特邀观察员):
因为我离开消费者组织已经很长时间了,我在的时候网站刚刚兴起。
主持人:
还没有遇到这些问题。
杨竖昆:
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但是当年消费者网站都是自己办的,有时候这个网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维护,这时候也请一些合作单位,比方比较权威的,不是企业,也协助维护一下这个网站,比方说一些对于IT比较熟悉的人我们请我们自己有一些单位也可以帮助,只是请个人来帮助维护而已。
主持人:
这是网站申请支出当时的当时一些情形。现在虽然您已经不在位了,但是据您的了解,现在网站和消委和消协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杨竖昆:
实际上我觉得刚才在片头介绍贾秘书长已经非常清楚,好像它是一个企业,不是消费者组织自身的这么一个网站,而是独立经营的,应该是一个企业性质的。
主持人:
这个企业的性质,我们可以理解为它这个网站外包出去了,它就是一个企业,但是企业外包出去以后,影响到这个网站的性质没有?
杨竖昆:
我觉得不应该影响到,它可以盈利,但是这个盈利,实际上你所有网站不仅是消费者协会的网站,你就可以非法谋利,所有的网站都应该依法经营,依法谋利,我觉得只要是依法取得的收入都是合法的,无论你是什么性质的,如果你是违背诚信原则,违背法律规定,你的收入都是违法。
主持人:
比如当我们看到中央电视台网站的时候,脑子里肯定会想到它跟中央电视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回事,但是说到湖北省消委和湖北省消委的网站,为什么他们就特别要把这两个的关系分清楚呢?您觉得这是什么原因?
杨竖昆:
我觉得正是因为有了这件事,有了这个网站出现这种状况,因为我没有参与这个调查,如果这个网站发了通知,收人钱就能屏蔽,这肯定是一种错误,我认为如果是这样,它才尽量说它不是,但是你怎么说,大家都认为这是你的官方网站,这里面出现的问题都应该有你自己的。
主持人:
换句话说,就是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分不清的,即便说,您刚才也说了,它这个网站经营者有可能是一个企业,但是企业行为不影响到它和消委之间的关系。
杨竖昆:
应该是受消费者指导监督,还有你和它合作的一些合同应该规范了它一些行为。
主持人:
刚才我们听的是您的分析,接下来我们不妨听听当事人的分析,我们继续连线湖北省消委秘书长贾民乡先生,贾秘书长您好。
贾民乡:
你好。
主持人:
刚才因为线路的原因我们没有听清楚,您刚才形容湖北省消委和湖北省消委的“3.15”网站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贾民乡:
好的,感谢媒体和社会对我们消委工作的监督和批评。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3.15”网站是1999年消委和一个企业联合组建的一个网站,这个网站是由合作方全部投资,网站采取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运作的,就是这样的情况。
主持人:
我们从新闻报道中看到这个消委的网站,它是要向企业收取年费的,从8000块钱到20000块钱不等,他们收取的这些费用你们有没有提成?
贾民乡:
没有,网站自收自支,不向消委交费用,原来我们还向网站提供一些补贴。
主持人:
刚才你说是和其他单位一起合办的网站,既然是合办的,湖北省消委在消费者委员会网站里面占到多大的比例?
贾民乡:
没有一个股份比例,就是一个名义上的合作。
主持人:
你们之间没有什么经济合作的关系?
贾民乡:
没有经济合作的关系,它就是挂我们湖北省消委的名字,它对我消委的活动、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再就是消费知识的教育、消费者维权、消费者投诉维权,它来受理。
主持人:
贾秘书长,我有一个问题,我觉得很奇怪,既然说你们之间没有这种更紧密的关系,为什么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使用你们的红头文件的方式向企业发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