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2-28 浏览次数:20541 次
前日,咱们海安都市网的几个同事一起聚餐,席间不喝酒的同志,我就建议他们喝点牛奶,这在过去在我们这里应该是惯例,然而,朋友们一个个头摇得像拨浪鼓,没有一个要的,这时正好饭店老板听到了,说了句“要也没有,因为进回来没人喝。”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现在连没有被咬也怕了。原因何在,部分国人的信任发生了危机。
一是对政府公信度的信任危机。“三鹿”奶粉出事之前,是国家名牌产品,国家质监总局的免检产品。“三鹿”奶粉之所以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其中不乏有这两块牌子的影响。谁能不相信政府,政府的话还能有假,权威部门敢免检的,难道质量还会差?国人过去一直带着这种思维,看着牌子买货,哪个考虑了多少奶粉本身质量如何。然而,毒奶事件发生后,国人一下发现自己上了当,他们表面上是认为上了“三鹿”这个品牌的当,但潜意识中渐进地发现是上了过分信任政府及相关权威部门的当。于是,从此再不愚昧地信任,哪怕你是政府。因此说,“三鹿”奶粉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政府在国人心目中的信任度。如何挽回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国人对政府的信任,很值得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严惩渎职、失职者,恐怕是最大快民心之举,政府严惩决心有多大,国人对政府的信任恢复就有多快。
二是对权威部门评价体系的信任危机。国家质检总局在“三鹿”奶粉出事之前,要拿到其一块免检牌,也不是轻而易举之事,按理说是严格之严格,严格的申报条件,严格的申报程序,严格的检验,严格的……,应该有一系列之举。然而,如此严格之下,竟然发生如此严重事件。最为可怕的事,此事的发现并非国家质检总局抽检发现的,而是全国1200多名婴儿在饮用了三鹿集团的劣质奶粉後出现肾疾。两名婴儿死亡,超过50人因患肾结石陷入生命危险之后才爆发出来的。试想,如果毒奶不带来症状呢,慢慢的毒害呢,还能发现吗?在2007年3月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丁瑜曾对国家免检产品制度发出质疑:对于企业来说,无论大小,都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对部分企业施行免检,就相当于让它们游离于监管之外,这无疑是给公众的健康安全埋下隐患。“品牌评价秩序较为混乱,规则不够规范,程序不够透明,在重评价轻培育的同时, 众多部门和机构热衷于品牌评价和排序。”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科研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评论道。“国家对一些产品实行免检,就是国家在为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经济担保,这在经济学上来讲是没有道理的。”夏业良指出,消费者优先选择免检产品,并不是出于对生产免检产品企业的一种信任,而是相信国家。免检制度的实施,意味着政府以自己的信誉为企业的产品质量作担保,政府承担了企业本应承担的质量风险。国家的这种变相担保行为,也必然导致国家赔偿的产生。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规定对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做了部分调整,规定其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进一步减少直接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应当说国家叫停“免检”是明智之举。
三是对国人对各个层面商业行为的信任危机。一个帖子这样写到,三鹿董事长:我是清白的,企业也是清白的,去问问供奶的农民吧。奶农:关我P事,又不是我产的奶,问奶牛去。奶牛:我吃的是草呀,问草去。草:关我屁事,是土壤的问题。土壤:关我吊事,是旁边河水不干净。河:中国男足来我这洗过脚了,你问他们去。男足:我们从小吃三鹿奶粉长大的。在中国,没有一个环节愿意认认真真地负责任,有了事总是你推他,他推你,总认为有了事不会追究到自己头上。三鹿奶粉事件现在是闹的沸沸扬扬,举国讨伐,然而大家对整个事件的原因有没有理性的分析?谁应该负责?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大家可能会说是厂家应负责任,因为是厂家生产环节的疏漏、不负责任造成的,还有报道说是不法奶农造成的,然而这种种原因的造成最主要的责任人不是别人,而是政府的直接职能部门----中国质检总局。各种说法各有各的道理,最终导致国人对各个层面的商业行为都存在信任危机。没有一个环节可以让国人充分地去信任。所以,国人只得处处提防,宁可错杀一千,切不可放过一个。奶粉有了事,不管什么奶粉统统不吃不喝,婴幼儿要吃怎么办,买国外的,虽然贵点,买个放心。悲哀!宁可信任外人的产品,家里的却放不下心。可事实却是如此,让你不得不作出如此之选择。因此,呼呼一个敢于负责任的民族,不但是国家收益,我们在做一个负责任的国人时,我们自己也是一个最大的受益者,否则,大家都是受害者。(海安都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