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7  浏览次数:20580 次

  政协委员纷纷关注第三方支付行业风险,认为不能过于批量发放牌照,要严防跨境洗钱

  两会看经济

  来自运营商、银行以及学术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提出了促进支付业发展的提案,而支付行业的潜在风险也成为两会上另一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建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在提案中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尚不成熟,建议人民银行要严格控制牌照数量,进一步严格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

  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则担心,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环节一直被未取得国内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外资支付机构垄断。这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国的监管政策,而且为一些企业偷税漏税,甚至洗钱提供了便利。

  支付牌照数量应有上限

  “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准的经营范围是提供支付服务,但实际上,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端连接了大量线上和线下的商户,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第三方支付行业风险问题也成为本届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赵宇梓不无忧虑地指出,目前取得牌照的相关机构有101家,处在公示阶段的有140家,数量远超在中国银联入网的金融机构的数量。由于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尚不成熟,采用各种违规经营手段抢占市场份额,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第三方支付机构保留了客户姓名、联系方式、住址、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密码、资金划转路径等大量关键信息,而安全防护能力不足、应用程序存在漏洞、内部人员管理不善等因素,均可导致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或窃取。

  “支付牌照的发放要有一个总的容量的概念,宁缺毋滥,不能一哄而上。”赵宇梓建议,人民银行对尚未取得支付牌照也未被公示,但仍在“正常”经营的支付机构,应有一个明确的截至日期,逾期未取得牌照的,应立即责令其停业,不得继续开展业务。

  放开跨境支付业务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则指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环节一直被未取得国内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外资支付机构垄断。这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国的监管政策,而且为一些企业偷税漏税,甚至洗钱提供了便利。

  贺强向记者表示,相关监管机构应禁止某些国际支付机构非法为中国居民提供跨境支付业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现有客户备付金返还给客户,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积极支持合规的国内支付企业开展跨境业务,以满足中国居民正常的跨境支付需求,并增强中国支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先行选择国内管理规范、内控严格、并具备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