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 <B>  <I> <EM> <VAR> <CITE> <DFN> <ADDRESS>  <TT> <SAMP> <CODE> <KBD> <U> <STRIKE> <BIG> <SMALL> <SUP> <SUB>  <H1> <H2> <H3> <H4> <H5> <H6>  <FONT> <BASEFONT>  |   |  这一节【字体标记】你必须先明白实体标记与逻辑标记的分别,否则你会迷惑于为何不同 的标记却有相反的效果。两者分别有以下两处: - 实体标记有固定的显示效果,逻辑标记则依不同浏览器而不同。 
 例如逻辑标记的 <EM> 由于浏览器的不同它所标示的文字不一定出现斜体效果, 它可能是加底线、粗体或反白等,所以这一节是以它们在 IE 和 NC 中的效果作介 绍。  - 多个实体标记亦可无效标示同一字句,逻辑标记则通常于旧浏览器不能无效显示多 重的标示。 
 例如两个逻辑标记 <EM> 及 <STRONG> 同时标示一字句于旧浏览器常得到作用。  
 - 实体标记有: 
 <I> <B> <U>  - 逻辑标记有: 
 <STRONG> <EM> <VAR> <CITE> <DFN> <ADDRESS> <CODE> <KBO> <SAMP> <TT>  
 若要求真确的效果当然以实体标记为佳。   |   |  | 两者皆能产生字体加粗的效果,但必须留意的是当文件被设为 gb2312 Encoding 时,两者所 标示的中文字不会于 Netscape Netvigator 显示粗体效果。  例子: (第一行是没有任何字体标记的,作对照之用)  | HTML Source Code (原始码) | 浏览器显示结果 |  Creation of Webpage  <br><STRONG>Creation of Webpage</STRONG>  <br><B>Creation of Webpage</B>  | Creation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爱易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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