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27  浏览次数:20524 次

基本的 RDS 编程模型







RDS 为在如下环境中存在的使用程序确定地址:客户端使用程序指定将在服务器上执行的程序,并指定用来前往相应信息的参数。服务器上被调用的程序访问指定的数据源,检索信息,对数据进行相应处理,然后将结果信息按易于使用的格式前往给客户端使用程序。 RDS 为您提供了执行以下系列操作的方式:
指定在服务器上被调用的程序,并得到从客户端援用该程序的途径。(该援用有时称为“代理”,它代表近程服务器程序。客户端使用程序象调用本地程序一样“调用”代理,但实际上调用的是近程服务器程序。)

调用服务器程序。将参数传送到标识数据源及所要发布命令的服务器程序。(服务器程序实际上使用 ADO 访问数据源。ADO 与所给参数中的一个建立连接,然后发布在其他参数中指定的命令)。

服务器程序从数据源获得了 Recordset 对象。可以选择在服务器上处理 Recordset 对象。

服务器程序将最终的 Recordset 对象前往客户端使用程序。

在客户端,Recordset 对象被转换成为便于可视化控件使用的格式。

任何对 Recordset 对象所作的修正都将前往给服务器程序,服务器程序用这些修正来更新数据源。
该编程模型包含了某些便利功用。如果不需求复杂的服务器程序访问数据源,并提供所需的连接和命令参数,RDS 将自动使用简单的默认服务器程序来检索指定数据。

如果仍需求进行复杂处理,可指定自定义的服务器程序。例如,由于自定义服务器程序有足够的 ADO 处置能力,所以能连接几个不同的数据源,并把这些数据以某种复杂的方式结合起来,然后将简化的、经过处理的结果前往给客户端使用程序。

最后,如果在这两者之间还需求别的方式,ADO 支持自定义默认服务器程序的行为。